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见下表:
12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青年每月可获4000元补贴。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支持澳门青年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就业。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出,要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合作区企业吸纳澳门青年就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指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扶持。为落实《总体方案》,支持澳门青年到合作区就业,鼓励合作区用人单位吸纳澳门青年就业,促进澳门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就业补贴的受惠对象为澳门青年,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发放补贴。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参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合作区按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标准,配比30%的一次性补贴。
对于聘用澳门青年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发放奖励;同一年度新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累计达到三十人或以上,可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用人单位每月为澳门青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补贴。
《暂行办法》共十八条,同步规定了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保障措施。据了解,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青年,应当满足澳门居民身份、年龄、学历或职业技能、工作期间、实际工作地、缴纳社会保险及工资薪金所得税、无犯罪记录等条件。享受补贴或奖励的用人单位需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且合规经营。
采写:南方+记者 黄天儒
统筹:梁涵